一名身穿执法队员制服的城管,坐在收售手机的小摊前,戴着一副墨镜,跷着二郎腿与旁边的小贩有说有笑地聊天,这张照片在网络上引起网友热议。9月15日,记者找到被网友戏称为“跷腿城管”的王某,他已经被重庆市南岸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除。(9月16日《重庆商报》)
新闻甫出,不少网友和时评作者纷纷为“跷腿城管”鸣不平,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发表在《扬子晚报》和《现代金报》的《城管和小贩有说有笑算哪门子罪过?》、《因跟小贩聊天被开除这位城管够冤的》两篇时评。
且不说前者的质问是否有力,也不说后者的喊冤是否有济于事。在我看来,这位被网友戏称为“跷腿城管”的王某之所以被开除,坏就坏在他不该在小贩面前(实际上是群众面前)“跷腿”上,而且跷的还是二郎腿。
我这样说,或许读者有点云里雾里。那么且让我不妨从仓颉造的“长”、“员”二字说起。汉字“长”和“员”大家都会写吧,但你再仔细瞧瞧,虽说两字都很形象,却作了极可恶的教唆——“长”字辈的二郎腿,可以轩昂而潇洒地跷着,而“员”字辈的八字腿呢,只能规规矩矩地站立着,连“稍息”也不许的。狂草中的“长”字那两条二郎腿有各种各样神奇的跷法,都不算出格的,反而增美;你却不敢把“员”字的两条腿“龙飞凤舞”成稍息状和盘坐状,否则吴丈蜀公这些书法家们会慨叹“书风日下”的。
仓颉杳也,未必实有其人,“长”、“员”二字之造,也未必有如测的初衷。但谁能否认按“姿”排辈的观念在国人心目中根深蒂固并一直贻害至今呢?不信,你随便到一些政府机关和有关城市管理部门的办公大楼转转,保准你一眼就能看清或认出哪位是带“长”的哪位是属“员”的,方法是看其是否“跷”着一双腿。事实上,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,只有“长”字辈在“员”字辈面前“跷腿”的,而不见“员”字辈在“长”字辈面前“弄姿”的。这似乎是一种约定俗成和中国一种特有的“跷腿文化”。
具体到这名王姓城管在小贩面前“跷腿”,不说他是招聘进城管队伍的,属于“员”字辈,显然还不够资格在同样是“员”字辈的小贩面前跷腿。即便是“长”字辈,在行政机关通称为“官员”,在老百姓眼里属“人民公仆”,谁听说过:“仆”越“大”就可以把腿跷得越傲岸的。因为“仆”的对立面是“主”,在主人面前任何“仆”,包括公仆,都没有权利跷腿,更不因带“长”字而例外。
或曰:这名王姓城管是在工作之余,穿着制服,跷着“二郎腿”的,可问题是在“不明真相”的小贩眼里,不论你是“长”字辈还是“员”字辈,你都代表着城管部门形象。这很容易让群众联想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是老爷作风,很可能被认为是“老爷办案”的气功招式。否则,官气就无从运发。这在城管部门努力改变“妖魔化形象”的时下,无疑是在给城管雪上加霜。
城管队员在小贩面前“跷腿”看起来是小事,实际上折射了城管部门的老爷作风。这个意义上,“跷腿城管”被开除也就不奇怪了。
http://hlj.rednet.cn/c/2008/09/18/1594587.htm(红辣椒评论)
评论